按照全国总社监事会部署和要求,
会议围绕如何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,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、为基层服务的工作导向;如何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,坚持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;引导社有资本更多投向为农服务领域,更好履行社有企业的社会责任;如何创新联合社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方式,促进社有资产保值等专题调研题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。与会同志一致认为,各级供销社在“十三五”时期,要按照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,加快各级联社组织架构设置步伐,建全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工作机构,创新基层供销合作社、农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制度,发展各类协会和综合服务社组织,探索建立上下贯通的实体性经济组织,切实增强为农服务功能。要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,完善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工作规则,推进管理模式由管企业向管资产、管资本转变,逐步构建起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企业工作体制机制。要强化社有资产监管,切实维护社有权益,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“三会一层”运行机制,完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强化内部管理,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,确保企业稳健发展。要采取相互参股、关键业务掌控、强化服务、联合合作等方式,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、农民合作社组织体系一体化发展。